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2012年2月,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组织利用各示范城市的地方电子口岸平台资源,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 ”。2012年6月,宁波国际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成功纳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中央政策性试点范围。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旨在规范电商企业的收付汇、解决出口电商无法退税的问题、有效地打破境外贸易壁垒、更准确地反映贸易情况。将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的透明化、阳光化、规范化通道,满足境内消费者对境外进口商品的民生需求,避免进口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存在的各种监管风险,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是跨境试点项目的主要建设任务之一,平台整合商贸基础信息资源,规范电子商务数据标准,搭建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共享,提供电子商务通关、物流、数据交换、外贸协同、商务信息、商务信用等综合服务,并为国内跨境消费者提供实名身份备案、年消费额度控制、税单查询、商品防伪溯源查询等服务,为其提供一条阳光、便利、放心的跨境网购新渠道。
项目介绍
针对进口电商企业物流成本较高、非正规通关存在法律风险等问题,平台为进口电商企业缩短通关时间、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利润空间,解决灰色通关问题,为其打造一条透明、阳光、便捷的跨境通道!
针对“海淘族”现有的商品品质难保证、难以处理退换货、商品配送周期长等购买风险,平台应用防伪溯源加签和查询,确保商品品质,让消费者买到纯正进口商品;对商品进行集中采购,保税存储,消费者下订单后,可短时间配送到达,并解决退换货问题。让“海淘族”花钱更少、收货更快、品质更有保证、服务更加贴心!
针对传统外贸企业面对的外需下滑、国际订单量减少、制造成本一路走高等诸多企业困惑,平台将出口电商渠道与传统外贸及制造企业对接,提供营销、物流、通关、金融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协助企业把国内商品以自己的品牌直接卖给境外终端消费者,显著提高售价,有效提升中国制造的利润!
针对出口电商企业面临的无法正常收结汇、无法申请退税、运作模式存在政策风险、企业无法做大做强等现状,平台为出口电商企业提供通关、物流全程服务,将订单信息、支付信息、物流信息三维合一,形成通关数据,进行集中申报,解决收结汇和退税的难题!
平台定位
搭建一套可以与监管部门对接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信息平台,实现B2C跨境贸易通关便利化,同时寻找合适的贸易商、品牌商、电商企业(包括平台式或自主销售式)、通关服务企业、仓储企业、物流企业,共同营造良好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生态圈。
平台优势
- 1、商品预检验,样品先行送检,货物到达口岸后,3-5天可以进入保税区上架销售,大大缩短通关时间。
- 2、商品批量运输,降低物流成本,从而降低商品售价,让利消费者。
- 3、商品在保税区内保税存储(不需缴纳进口环节税款),减少电商资金压力。
- 4、保税区备货销售,消费者下单后,商品直接从保税区发出,全国大部分城市1-2天到货,缩短运输周期,提升消费者感受。
- 5、商品在保税区备货充足,可以及时响应客户的退换货需求,提供便捷的退换货通道,辅助电商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升电商的售后保障水平。
- 6、国家监管部门出具官方溯源认证,确保商品来源和商品品质。
- 7、货物按照个人进口物品方式申报出区,征收进口物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税款由电商代收代缴。
- 8、配套提供一站式仓储、物流、清关标准化服务,帮助电商快速享受优惠政策,解除后顾之忧。
• 2012年2月,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组织利用各示范城市的地方电子口岸平台资源,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 ”。
• 2012年6月,宁波国际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成功纳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中央政策性试点范围。
• 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在河南郑州召开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部署会,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 2013年3月,宁波市政府签发《关于推进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波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关于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工作汇报。宁波市副市长对试点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示试点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合力克难,明确责任分工,提供政策保障,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同时,确定进口试点落地区域为宁波保税区,出口试点落地区域为海曙区。
• 2013年9月,《宁波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业务及技术实施方案》正式通过国家海关总署审批。宁波上报的进、出口方案同时获得了批准。
• 2013年11月底,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正式启动试运行。试运行当天共审核放行进口报关单166票,来自全国51个城市111名消费者购买了跨境购商品。
• 2014年3月,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正式改版为跨境购平台。
• 2014年6月,圆满举办2014中国(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论坛。梁黎明副省长出席论坛并致辞,她在致辞中指出浙江省将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力求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为突破点,推动浙江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优势产业的融合,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
• 2014年9月,海关总署正式同意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新增“一般进口”模式和“保税集货”模式。
• 2014年10月,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累计单证放行345009票,累计货值为10098.93万元,标志着宁波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交易额突破1亿元,成为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进口业务首个累计交易额破亿元的试点城市。
• 2014年11月,宁波市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跨境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合作的全面开启。在签约仪式上,王剑侯副市长出席并致辞,他表示双方的合作将开启一个双赢的局面,共同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 2014年11月,跨境购首次参加“双十一”,单日累计成交约58.8万单,交易额突破亿元大关,居全国首位。
• 2014年12月底,2014年度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全年销售额达3.8亿,列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首,并同时实现四项指标全国第一:经营商品种类最多、发送包裹最多、消费者人数最多、商品货值最高。
• 2015年5月底,宁波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03亿元,正式突破10亿大关,成为全国首个交易额破10亿的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 2015年8月,跨境购平台发布了全新升级的“正品保障体系”,标志着宁波成为全国第一个将全品类质量保险纳入正品保障体系的试点城市。
• 2015年11月底,宁波成为全国首个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竣工验收的试点城市。
• 201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批准宁波设立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 2016年4月8日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 2016年9月30日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
• 2016年11月 宁波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双十一交易额突破6亿大关,单量和货值同比去年增长一倍,位居全国跨境试点城市第一。
• 2017年1月1日 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57号公告”及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切换的统一部署要求,完成海关总署统一版系统切换。
• 2017年6月18日,切换总署统一版后首次迎战"6.18"大促,交易量突破百万单,交易额达到2.07亿元,交易量、交易额均位居全国首位。
• 2017年11月11日 交易量突破六百万单,交易额达11.15亿元,居全国第一。
宁波国际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由宁波交投、宁波海关、宁波港集团、宁波信息港、宁波开投、检验检疫等单位共同组建。公司旗下运营宁波电子口岸•浙江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www.nbeport.com)、四方物流市场(www.4plmarket.com)、跨境购(www.kjb2c.com)三大平台。作为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企业,公司结合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物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大通关、大物流全程信息服务,提高客户信息化水平,帮助客户提高供应链竞争力,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进而提升区域竞争力。